(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三)、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壹致”);
&nbsp ; (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壹致”);
(五)、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六)、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
(七)、新的验资报告(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