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公司和大陆公司可否同公司名?
作者: admin | 来源: | 点击: | 发布时间: 2011-05-03
离岸公司和大陆公司可否同公司名?
没有任何的问题,目前有很多客户都是这样操作的,香港公司和外贸公司比较,举个非常简单的例子,注册离岸公司,百事可乐在全球都是叫做百事可乐所以问题不大,但是有可能外管局会询问下,只要解释下就可以了。
另外在全世界各地名字相同的公司非常之多,离岸公司代表处是否需要交税?,只要不重复就可以注册使用,目前在国内来说,也是有很多同一企业法人的工厂和自己的贸易公司在做生意的。
有些人把公司名字取的一样是为了,香港注册公司,方便和客户去做业务,这样的话可以不用和客户解释。同时建议LZ也可以稍微变动两个字,比如说原本有地区名的,注册bvi公司,现在可以去掉,这样的话也方便。
虽然说你帐户是开在国内的,但是帐户的性质是属于离岸帐户并不会受到中国的外汇管制的,它的帐户性质是属于国际化的帐户,而且只能是经营外汇业务,注册开曼公司,而且你成立的是香港公司,香港公司改名,和香港公司做生意就已经是属于境外业务了,注册德拉瓦公司,只不过是帐户在国内,没有其他任何的区别,和海外客户的性质是一样的,都是属于境外款项可以正常的核销退税,注册塞舌尔公司,离岸公司和工厂退税的关系,并不会有任何的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