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离岸公司税务

香港是一个税基窄、税种少、税法简单的最自由的贸易通商港口。
1、利得税
是根据课税年度内的应评税利润(即一个财政年度的净利润)而征收的。凡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而从该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所有利润(出售资本、资产所得的利润除外)的人士,包括法团、合伙商号、信托人或团体,均需缴税,征税对象并无香港居民或非香港居民的分别。因此,凡是香港公司,每年所必须要办理的重要事项之一便是向香港政府申报利得税。香港政府规定有限公司的利得税率为净利润的16.5%,若公司该年无经营或经营亏损以及海外盈利,则无需纳税。
2、进出口税
进出口货物除了烟酒、化妆品和特殊规定外,其它货品都可以享受进出口免税。
3、香港薪俸税
任何人士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职位、受雇工作而获得之收入,减去允许之扣除(个人免税额或慈善捐款)后,必须交纳2%-20%的薪俸税。目前,薪俸税率分2% 、8% 、14%和20% 四个等级。目前个人免税额HK$10万元/每年。

免税主要是利用到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来源地征税”的条例来得到税务豁免。以香港公司为例子,要申请海外利得首先要满足下列条件:
    货物是否运到香港进行一个海关登记的动作,是否和香港当地有实体的客户进行交易,合同是否和客户在香港当地签订的以及是否会在香港当地租用OFFICE和聘请香港当地的员工,这些情况是免税的一个基准,只要你满足这些条件在根据一份核数师报告(审计)就可以去申请免税了。
    在满足了以上这些条件以后香港公司可以在公司成立满18个月以后作好核数师报告和海外利得免税申请来豁免税收。平时的操作中需要保留好各种单据用于核数报税之用,包括一些单据上的处理,不然是没有办法出财务报表的也就意味着会加大申请免税的难度,良好的财务会使你的免税变为非常简单(我司会指导客户进行安排)。

    香港公司并不向一些代理公司说的哪么简单直接成立好就可以免税了(零申报),做零申报一般性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第一,香港公司没有购买过任何的物业,
第二香港公司没有任何的业务发生(包括在港业务和海外业务),
第三没有任何的 银行进出入记录。
这点也是成立公司之初最容易忽略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