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香港公司有哪些规定

成立香港有限公司之程序并不复杂,只要不存在相同公司名字及不与有名气的大公司名字类似即可。公司可使用英文名称、中文名称、英文名称与中文名称同时注册,但不得使用英文与中文组合而成的名称,公司英文名称必须以“Limited”结尾,中文名称必须以“有限公司”结尾。 
 
成立之公司需有最少一名董事及股东,一名香港公司秘书及一个香港?册地址。公司之股东及董事无需为香港居民。我司提供香港公司秘书及?册地址服务,用于接收政府公函及通知,公司无须特别租购专门物业,但不得只用邮政信箱作为商业注册地址。此外,该等公司之名字必须以「有限公司」四字结尾,但无须在名字中包含「香港」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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