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离岸公司的“可接收第三方文件条款”
作者: admin | 来源: | 点击: | 发布时间: 2011-06-14
客人开来的信用证未添加“可接收第三方文件条款”,
请问各位高手,此条款应该添加在信用证的哪一项下?
请不吝赐教。谢谢!:lol
根据国际惯例规定,“在任何单据中注明的托运人或发货人无须为信用证的受益人”。
第三方单据可接受,是指所有单据,但不包括汇票,均可由受益人之外的人出具。
如果信用证未明确规定“第三方单据不可接受”(third party documents not acceptable),则默认为可接受,所以不需要额外添加这一条款。
在离岸业务或转口贸易运作中,产地证或提单均为第三方单据,直接提交给客户,不会影响客户清关。也不会因此而产生信用证中的不符点。
帮顶一下!!!!!!!!!!!!!!!!
加在附加项目下面,就可以,Third party documents acceptable。
楼主,你到时候可以再咨询下银行,会更准确些
图顺企业咨询/专业注册离岸公司/公司后续维护/内资公司注册
企业网址:[url]www.shtosu.cn[/url]
TEL:(021)33197539 24小时手提电话:15921932030
MSN:[email protected] QQ:759893560 nancy黄怡然
三方贸易中货运单证处理
[b][font=楷体_GB2312][size=4]LZ你的问题其实就是三方贸易过程中单据操作方面的建设 经营 移交融资,下面这个被转载烂掉的帖子可能会帮到你。
[color=Blue]1.Commercial Invoice [/color]卖方做你们香港公司名址
[color=Blue]2.Packing List [/color]卖方作你们香港公司名字
[color=Blue]3.B/L[/color]。按规矩,B/L的Shipper应该要和Commercial Invoice和Packing List的出具人一致,如果是你们自己找的Forwarder(我是指你们自己联系并且由你们付运杂费包括海运费保管费等等),那很简单,你直接告诉他们 Shipper应该怎么打就是了。你付给他们运杂费你就是货主,他们不会管报关申请人(代理公司)名称是不是和B/L之Shipper一致的。所以最好不要用代理公司的Forwarder,以免麻烦。
如果是客户指定Forwarder,FOB成交的话,只要这个Forwarder的费用是你们付的,你们是他客户那也问题不大,让他们Shipper出你们香港公司名址就OK了。
[color=Blue]4.C/O[/color]:必须要代理公司才能作,香港公司是没法作的。自然C/O上的发货人就是代理公司的名字了,不过这没什么关系,下面再说。但是有一点非常重要, C/O上显示的Invoice number要和你自己做的香港公司的发票之Invoice Number一致(下面Form A同理)。
[color=Blue]5.Form A[/color]:必须要代理公司才能作,同上。一般C/O或Form A客户只要其中一种的,看国别地区来了。
[color=Blue]6.许可证[/color]:也不能由香港公司出电话飞线服务,所以卖方名字也不能是你们香港公司,不过许可证应和C/O、Form A同类,卖方名字和箱单发票不一致没有关系。
[color=Blue]7.除C/O、Form A和许可证外[/color],所有其它乱七八糟的档都可以你们自己香港公司出(比如有些信用证里规定的保证未使用童工/非法劳工证明啊之类的),落款名字都需和箱单发票的发货人一致。
然后牵涉到的就是客户需接受第三方单据(Third Party Documents)了。你直接向客户说明注册新加坡公司的优势,请他确认接受,一般都没有问题(至少欧洲是这样),因为他们清关的时候他们的海关是可以接受第三方出具的 C/O或Form A的,所以同不同意接受TPD在乎客户自己,跟他们的法律规定没什么关系会计稽核制度。
[color=Blue]一般的付款方式,只要客户邮件或传真确认接受第三方单据就可以了,但如果做L/C的话,记得一定要客户在L/C里注明一条:Third Party Documents Acceptable 不然你就麻烦了,最轻的也是单证不符单单不符,等着不符点扣款吧(50-150美金没了),严重的客户有权拒收拒付,那就情况不妙了.[/color] [/size][/font][/b]
[b][font=楷体_GB2312][size=4][color=Blue]更多离岸公司操作资料可以参考精华帖子介绍,希望可以帮到你: [url]http://bbs.***.com/thread-890655-1-11.html[/url][/color][/size][/font][/b]
同意楼上几位的回答,,,,,,,,,,,,,,,
[color=Blue][size=5][b]加在附加项目下就可以的,Third party documents acceptable。 相关问题咨询开户银行会更详细些的。[/b][/size][/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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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i]mumu123[/i] 于 2008-7-28 08:15 发表 [url=http://bb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6625716&ptid=1282389][img]http://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客人开来的信用证未添加“可接收第三方文件条款”,
请问各位高手,此条款应该添加在信用证的哪一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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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font=楷体_GB2312][size=4] 加在附加项目下,Third party documents acceptable[/size][/font][/b]
[[i] 本帖最后由 martin_xwj 于 2008-7-28 14:26 编辑 [/i]]
请问各位高手,此条款应该添加在信用证的哪一项下?
请不吝赐教。谢谢!:lol
网友解答
根据国际惯例规定,“在任何单据中注明的托运人或发货人无须为信用证的受益人”。
第三方单据可接受,是指所有单据,但不包括汇票,均可由受益人之外的人出具。
如果信用证未明确规定“第三方单据不可接受”(third party documents not acceptable),则默认为可接受,所以不需要额外添加这一条款。
在离岸业务或转口贸易运作中,产地证或提单均为第三方单据,直接提交给客户,不会影响客户清关。也不会因此而产生信用证中的不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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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Blue]1.Commercial Invoice [/color]卖方做你们香港公司名址
[color=Blue]2.Packing List [/color]卖方作你们香港公司名字
[color=Blue]3.B/L[/color]。按规矩,B/L的Shipper应该要和Commercial Invoice和Packing List的出具人一致,如果是你们自己找的Forwarder(我是指你们自己联系并且由你们付运杂费包括海运费保管费等等),那很简单,你直接告诉他们 Shipper应该怎么打就是了。你付给他们运杂费你就是货主,他们不会管报关申请人(代理公司)名称是不是和B/L之Shipper一致的。所以最好不要用代理公司的Forwarder,以免麻烦。
如果是客户指定Forwarder,FOB成交的话,只要这个Forwarder的费用是你们付的,你们是他客户那也问题不大,让他们Shipper出你们香港公司名址就OK了。
[color=Blue]4.C/O[/color]:必须要代理公司才能作,香港公司是没法作的。自然C/O上的发货人就是代理公司的名字了,不过这没什么关系,下面再说。但是有一点非常重要, C/O上显示的Invoice number要和你自己做的香港公司的发票之Invoice Number一致(下面Form A同理)。
[color=Blue]5.Form A[/color]:必须要代理公司才能作,同上。一般C/O或Form A客户只要其中一种的,看国别地区来了。
[color=Blue]6.许可证[/color]:也不能由香港公司出电话飞线服务,所以卖方名字也不能是你们香港公司,不过许可证应和C/O、Form A同类,卖方名字和箱单发票不一致没有关系。
[color=Blue]7.除C/O、Form A和许可证外[/color],所有其它乱七八糟的档都可以你们自己香港公司出(比如有些信用证里规定的保证未使用童工/非法劳工证明啊之类的),落款名字都需和箱单发票的发货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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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Blue]一般的付款方式,只要客户邮件或传真确认接受第三方单据就可以了,但如果做L/C的话,记得一定要客户在L/C里注明一条:Third Party Documents Acceptable 不然你就麻烦了,最轻的也是单证不符单单不符,等着不符点扣款吧(50-150美金没了),严重的客户有权拒收拒付,那就情况不妙了.[/color] [/size][/fon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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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i]mumu123[/i] 于 2008-7-28 08:15 发表 [url=http://bb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6625716&ptid=1282389][img]http://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客人开来的信用证未添加“可接收第三方文件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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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吝赐教。谢谢!:lol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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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本帖最后由 martin_xwj 于 2008-7-28 14:26 编辑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