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福友,
小弟有香港公司,由国内公司代理出口,但是想在报关资料收货人显示香港公司(可以操作),清关资料上显示香港公司为发货人,客户为收货人,比如提单香港注册公司,CO,商业发票,装箱单 上。问题就来了,我们这边退税要提单正本复印件,如果我的提单做成是香港公司为发货人,国外客户为收货人,与报关资料有冲突了,请问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 谢谢

网友解答



关于信用证细则方面,就是客户需接受第三方单据(Third Party Documents)了。你直接向客户说明,请他确认接受,一般都没有问题(至少欧洲是这样),因为他们清关的时候他们的海关是可以接受第三方出具的 C/O或Form A的,所以同不同意接受TPD在乎客户自己,跟他们的法律规定没什么关系
如果国内企业大部分都是做LC  那就介意您把帐户开在国内  这样所有操作就可以在国内办理
这种情况下只能是PS提单,给客户复印件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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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做2套单据就可以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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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据操作也有2种方式:
1、报关:工厂或代理作为卖方、离岸公司作为买方外贸
2、清关:海外客户作为买方、离岸公司作为卖方
注意:抬头可自行修改即可,报关和清关互不影响
出口地和目的港都无需修改
这样可以隔开保护国内外客户信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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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香港公司操作,出口需要做两套单据。
一套报关(代理出口公司抬头),一套给国外客户(香港公司的抬头)
报关是由国内代理公司,那么就是代理公司的抬头。
以香港公司名义和国外客户签合同,那么给客人的单据应该是香港公司的抬头。
给国外客户的单据无非是箱单,发票,提单。
箱单,发票都没问题,自己可以做,最主要的就是提单。
如果货代是您自己指定的,那么由他们直接出成是香港公司的抬头
如果货代是由客人指定的,那么就需要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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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香港公司操作,出口需要做两套单据香港公司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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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买单是很正常的操作
2、        卖单公司:提供给SOHO核销单、与核销单抬头一致的报关单、报关委托书等
3、        I+SOHO:提单shipper,产地证exporter,清关箱单发票的卖方
客人:提单Consignee / Notify Party,产地证Consignee,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
资金流:此种模式没有退税,这个在成本计算时SOHO要加以考虑
香港公司作为一个中转贸易之用

出两套单据
1、        香港有限公司首先和国内工厂签订购货合同,货物出关后其所有权转移给香港有限公司.
2、香港有限公司同国外客户签订外贸合同,同时香港有限公司要求货代公司改提单,重新出一套以香港有限公司为抬头的提单,接着要求船运公司直接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即可.
3、国外客户先把货款打入香港有限公司的帐户里,你再将采购成本划入国内工厂进行外汇核销退税。留存在香港公司帐户内的利润由于不是来自香港,可以申请合法不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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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买单是很正常的操作
2、        卖单公司:提供给SOHO核销单、与核销单抬头一致的报关单、报关委托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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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提单PS即可


退税只需要提单复印件而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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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公司与工厂和外国客户合作,用转口贸易方式操作

第一套单据报关出口:工厂做卖方,离岸做买方

第二套单据国外清关:离岸做卖方会计,国外客户作买方

报关和清关系统不影响操作,单据可修改为离岸抬头(可委托货贷帮修改)

外国客户打款至离岸账户,离岸户转报关金额至工厂(此款可操作退税由工厂操作)

余下纯利润在离岸账户可不用交税,因不在注册本地发生可申请海利得合理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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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公司无出口权,需委托代理报关,发贷人必需是大陆公司


1. 报关:整套资料抬头包括印章是外贸公司的,资料里卖方为外贸公司,买方为离岸公司,

代理不知客人信息.给客人清关资料自己做, 离岸为抬头,卖方是离岸己,买方为外商


2  清关: A提单,仅供客人提货,SHIPPER无特殊规定,可是离岸公司名,但CONSIGNEE和NOTIFY PARTY

要根据外商指示,B箱单和发票抬头,外商清关用,两者卖方和买方分别保持一致,产地证只能让代理办
然后PS或叫货代再弄份SHIPPER离岸公司,CONSIGNEE客户的
电子版提单给客户,叫他付款,再付款给工厂,
让工厂把之前那份提单寄回给货代,让货代重新开份提单:SHIPPER离岸公司,CONSIGNEE客户.
然后离岸公司的抬头做发票箱单同提单一起寄给客户,
此单了结!

此操作的重点在于和货代的配合,
所以为了让货代听你的,必须和客户做CFR或CIF等由你来支付运费的贸易条款.

如果你也和客户做FOB,那就得看那指定货代和你的关系了,
不过一般他们是不会听你的,谁出钱听谁的,他们肯定只听客户的!

具体操作不清楚可加Q 或来电咨询!
香港直办,离岸公司注册/年审/审计报税,价格最低,服务最佳.

离岸公司实战操作(供参考)

工厂报FOB价,客户做CFR,付款条件:30% in advance, 70% balance on B/L date.

一般工厂都会要求出货前要你把款付清,但是根据付款条件客户是见提单副本付款,
但又你没能力先垫付70%给工厂青岛注册香港公司,怎么办?
当然先要把提单压在工厂苏州注册香港公司,让工厂先出货呗...
这样一来不就把客户资料暴露给工厂了吗?(提单上有客户信息)。

只需采用CFR贸易条款,运费你付,
即可让货代先出一份提单给工厂(SHIPPER工厂,CNE离岸公司)
工厂收了30%订金,又拿着正本提单,即可出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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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让货代先出一份提单给工厂,SHIPPER工厂,CNE你的离岸公司,
工厂收了订金,手上又拿着正本提单


然后你用PS或者叫货代再给你弄份SHIPPER你的离岸公司,CONSIGNEE客户公司的
电子版本的提单给客户发过去,让他付款注册离岸公司,等收到款了,付款给工厂,
再叫工厂把之前那份提单寄回给货代,叫货代重新按你的要求出份提单:SHIPPER你的离岸公司,CONSIGNEE客户公司.
然后以离岸公司的抬头做发票箱单连同提单寄给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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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下,货代本来就可以出两份提单,一份是货代单HB/


一份是船东单MB/L,HB/L的shipper开工厂,CNEE开香港离岸公司福步外贸论坛   


你先预付海运费的话,船东单MB/L开成shipper是香港公司



cnee是客户就行了。HB/L给工厂,MB/L copy给客户结款


放货的时候把HB/L叫回给货代,客户拿MB/L copy及其他文件去清关
利用香港公司操作,出口需要做两套单据。
报关是由国内agent公司,那么就是agent公司的抬头。
以香港公司名义和国外客户签合同,那么给客人的单据应该是香港公司的抬头。
给国外客户的单据无非是箱单,invoice,提单。
箱单,invoice都没问题,自己可以做,最主要的就是提单。
如果货代是您自己指定的,那么由他们直接出成是香港公司的抬头
如果货代是由客人指定的,那么就需要换单。
回复 #6 的帖子

你说的,问在你的贴里已经看到了,现在的问题是,提单出来了,发货人是香港公司,收货人是国外客户,但是报关的时候是代理公司是发货人,香港公司是收货人。所以提单和报关资料是对不上了,但是代理去退税的时候要提单正本复印件。所以问题就出来了啊,提单副本和报关资料不是同一个发货人了。
回复 #3 会计事务所 的帖子

我知道香港公司部能退税。但是我现在是想代理帮我退税,但是提单有点问题。不然只能通过修改提单的方式实现了
离岸公司没有进出口权,直接离岸帐户汇款到代理帐户即可
退税只能是大陆有进出口权企业或者代理操作,代理帮你退税

离岸公司出口主要2种方式
1.直接买单(不退税情况)
2.退税找代理公司操作(支付代理费用)
代理公司:报关,核销,退税,采购只要形式发票
C/O:必须要代理公司才能作,香港公司是没法作的。

离岸公司:提单shipper,产地证exporter,清关箱单发票的卖方
客人:提单 Consignee ,产地证Consignee,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
详细情况由于论坛回复有限香港银行开户,可以网上或者来电咨询顾问!
关于离岸公司操作介绍
1:报关出口单据:工厂/出口代理做卖方,离岸做买方(按按采购价)
2:国外清关单据:离岸做卖方,国外客户作买方(按销售价)
出口报关和客户进口清关互不影响,单据也是独立的,最终给到海外客户提单可修改为离岸抬头(可委托货帮修改上海注册香港公司,用于保护客源)
外国客户打款至离岸账户,离岸户转报关金额至工厂核销退税,离岸公司利润因不在注册本地获得可申请海利得合理避税,账号可以开在香港也可在开在大陆有离岸业务的任何银行,金融结算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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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回复如下:

清关资料准备2套  

◆贸易出口运作单据基本处理

1.Invoice: 卖方做你们香港公司名字

2.箱单:卖方作你们香港公司名字

3.提单:有两种作法,一种是中国公司先开提单给您香港公司,香港公司拿到提单后转给海外客户,这样作法海外客人看得到国内公司抬头。另一种是让货代公司出提单的时候发货人直接写你HK公司,收货人写海外客人,这样一方面你不用再转让提单少个手续,另外提单上面也看不到国内公司信息,保护了客人资料,这也是国内作转口贸易的人用的比较多的方法。
专业回复如下:

离岸公司没有进出口权,自然就不能办理退税

退税只能是大陆有进出口权企业或者代理操作

代理帮你退税,直接离岸帐户汇款到代理帐户即可

单据操作也有2种方式:

1、报关:工厂或代理作为卖方、离岸公司作为买方外贸

2、清关:海外客户作为买方、离岸公司作为卖方

注意:抬头可自行修改即可,报关和清关互不影响

出口地和目的港都无需修改

这样可以隔开保护国内外客户信息作用
代理公司:报关,收汇,核销,退税
SOHO(虚拟公司):提单shipper,产地证exporter,清关箱单发票的卖方
客人:提单Consignee / Notify Party,产地证Consignee,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
工厂:与代理之间为内贸关系
资金流:客人外币货款打给代理公司外币账户北京注册香港公司,代理公司核销后结汇为人民币,国家退税人民币也到代理公司账户,代理公司付人民币货款给工厂公司账户,工厂开增值税发票给代理公司,代理公司将剩余货款及退税扣除代理费后以人民币结算给SO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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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代理费用!_5869

转让自用离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