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香港公司尽管很好,但是也并不是没有要求的,那么香港有限公司成立究竟有哪些要求呢?

股东人数:1至50人 (国籍没限制,而且可以是另外一家法人公司)

董事人数:最少1人 (国籍没限制,而且可以是另外一家法人公司)

公司秘书:1名,必须是香港居民或香港公司

注册地址:需要,而且必须位于香港

法律地位:属法人组织,有独立之法律地位,公司可以拥有资产并签订合同

债务责任:所有股东对公司之债务负担以其出资额为限,若公司结束资不抵债,只需将公司清盘,不牵涉个人财产

年结税务:每年都需要核数,并向税局提交,政府征收纯利之17.5%利得税,可扣除公司所有正常开支(董事之酬金可在公司扣除,转作个人入息税中计算)

注册/登记手续:开业前必须向香港公司成立处申请注册;得到批准后必须于一个月内向商业登记处申办商业登记证。除此之外,每年还要向公司成立署提交周年申报表及缴付HK$105的存?费

所需时间:7-8个工作日

后继手续:

注册后每年必须:

(1)更新商业登记;

(2)提交周年申报表;

(3)聘请会计师审计财务报表;

(4)申报税务

撤消注册:向商业登记处申请[不反对撤消注册通知书],然后再向公司成立处提出书面申请。